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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

    信息发布者:白雲静
    2017-07-13 16:22:52    来源:产业化科   转载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有的进入了创新提升阶段。截至2004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达11.4万个,各类产业化组织固定资产总额8099亿元,龙头企业、中介组织销售收入分别为14261亿元和2108亿元,专业市场完成交易额8661亿元。农业产业化经营从局部探索转入全面推进,形成了规模扩大、领域延伸的新格局,显现了竞争力增强、带动力提高的新态势,探索了用现代工业理念、先进科技成果建设现代农业的新途径,构建了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农民参与、中介组织服务的多方推进的新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动农业结构优化,促进优势产业带发展  

        各地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2004年,在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中,种植业5.2万个,带动种植面积近7亿亩;畜牧业3.3万个,带动牲畜养殖量6.7亿多头,禽类养殖量近70亿只;水产业8397个,带动养殖水面5000多万亩。尤其是畜牧业发展最快、产业化经营程度最高,其产业化经营组织数比2002年增加44.8%,在各类组织中所占比重增加4.8个百分点。农业结构的优化,推动优势产品形成优势产业,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带:东部沿海地区积极发展附加值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强的创汇农业,形成了出口外向型农产品产业带;中部地区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深加工为重点,形成了优质专用农产品产业带;西部地区精心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了特色农产品产业带。  

        (二)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各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方式。截至2004年底,在各类产业化组织与农户的联结方式中,合同方式占51.9%,合作方式占14.2%,股份合作方式占13.8%,其他方式占20.1%。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较为稳定的利益联结方式所占比例达到79.9%,其中订单合同履约率达80.6%,与2002年相比分别增长2.2个和4.6个百分点。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产业化组织除了向农户提供农资、技术、资金、价格等方面的服务外,还通过实行合作制按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租赁方式支付租金、雇用农村劳动力在基地务工支付劳动报酬、兼并方式支付各种报酬、建立风险基金给予补助等,带动农民稳步增收。2004年,全国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8454万户,平均每户从中增收1202元,比2002年增加202元;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3333万人,比2002年增长23.8%,其中龙头企业从业人数1363万人,占全部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40.9%。  

        (三)中介组织不断发展,农民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各地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技术服务部门、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和农民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组织,促进了组织形式的创新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2004年,中介组织数量比2002年增加29.2%,占产业化组织总数的36.4%。尤其是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组织数量比2002年增加50.9%,带动了600多万农户。各地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成立行业协会,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利益。江苏省支持发展按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农产品行业协会,已建立省、市两级农产品行业协会72家,涉及农、林、牧、渔、蔬菜、园艺各个产业,开始从官办向半官办或民办、综合性向专业性、工作依附于主管部门向部分独立行使职能的转变。  

        (四)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综合效益显著增强  

        龙头企业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率先执行农产品质量标准,积极创新技术、开拓市场,引导和组织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2004年,全国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4261亿元,利税总额1382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50.7%和32.6%。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平均销售收入9.4亿元,平均利税额5526万元,平均直接或间接辐射带动农户8万多户。内蒙古草原兴发集团改变粗放型畜牧业生产方式,采用“羔羊当年育成出栏”和散养“绿鸟鸡”的模式,科学配置草原资源并创造出绿色财富,构建了企业与草原和谐发展的空间。2004年完成销售收入42亿元,创利润6225万元,带动8万多户农牧民增收约1.5亿元,实现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赢。  

        (五)龙头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农产品出口日益扩大  

        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按照国际化要求组织生产、开展加工、应对争端、解决纠纷,促进了竞争力提高和农产品出口扩大。2004年,全国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约200亿美元,比2002年增加38.7%,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约142亿美元;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出口创汇额约62亿美元,出口创汇超过1000万美元的由88家发展到131家,超过5000万美元的由21家发展到26家,超过1亿美元的由6家发展到1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吉林粮食集团,加工的玉米、大豆油、饲料等产品,销售到日本、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韩国、加拿大等国家,2004年出口创汇达1.68亿美元。  

        在看到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龙头企业经营效益偏低。调查显示,2001年世界500强中食品消费行业的利润额比上年增长54.5%,增长幅度最高,而我国龙头企业整体效益增长主要靠数量的增加,平均效益增长不明显。二是利益联结不完善。全国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数仅占农户总数的34.1%,仍有三分之二的农户没有参与产业化经营,覆盖面还比较小;其中紧密型带动的仅占33%,利益关系相对松散;一些龙头企业不能很好地为农民服务,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奶业,农民意见较大。三是龙头企业收购资金贷款难。龙头企业收购资金一次性需求量大、占用时间长,一般商业性贷款难以满足,特别是省级以下中小型龙头企业贷款难问题更加突出。2004年,新疆全区87家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缺口达74.2亿元,影响了农产品收购和农民增收。四是基地建设明显滞后。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分散,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基础设施不配套,农作物新品种、农业新技术推广跟不上等因素,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山东金锣集团在内蒙古通辽地区建立了年加工能力350万头的猪肉加工厂,由于生猪基地养殖规模偏小,2004年实际加工量仅50万头。五是工作指导不适应产业化快速发展的要求。管理体制不顺畅,政策不配套,部门分割、市场封锁现象依然存在,按照市场规律指导企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还与产业化发展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对农业产业化的新认识  

        我们要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今后10到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完成这一伟大历史任务,其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关键在于改变目前的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步伐。实践证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选择,是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奔小康目标的战略措施。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有助于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有效地延长农业的产业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实现农民分散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降低市场风险和交易成本;合理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加快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比较效益。实践证明,凡是产业化经营搞得好的地方,那里的农民收入就明显的增加。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促使农业结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更加顺畅、合理的调整和优化,使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基地发挥综合示范效用;可以把市场信息、技术服务、销售渠道直接而有效地带给农民,避免分散农户自发调整产业结构带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解决好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可以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确保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全面实现小康。  

    第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建设现代农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努力方向,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认为,现代农业是历史的、动态的、相对的、同时又必须是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适应,可以解决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问题的。  

        我国的现代农业,应当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劳动力就业、维护生态环境等为主要目标,除了现代科技、现代装备、现代组织、现代管理之外,它还必须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经营为特点的。国家为什么扶持产业化,就是因为它是在农户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现实选择,非常符合我国的国情。我国人多地少,农户分散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一个基本特点,要稳定相当一个时期。在我国,建设现代农业决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既不能盲目追求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也不能片面走政府高额补贴农业的路子,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必须着眼于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和农业整体规模效益的提高,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各地实践表明,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产业化经营机制,有利于采用先进技术和物质装备,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水平,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进一步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大创新,能够加速改造我国的传统农业,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步伐。  

        第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当今农业的国际竞争,是包括农产品价格、质量、安全、品牌和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在内的整个产业体系的综合竞争。要大力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本的出路在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档次和卫生安全水准,提高农户的专业化、市场化、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和整体效益。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充分发挥农户家庭经营生产成本低的优势,尽快扩大我国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生产规模,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来改造传统农业,建立一批符合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条件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培育一批有国际综合竞争实力的龙头企业。通过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方式,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靠龙头企业“火车头”的先导作用,引进国外资金、技术,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科技含量,并与国际市场接轨,创出一批有较强出口竞争力的名牌农产品。  

        三、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把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龙头企业的发展水平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现在,对龙头企业有些批评的意见,但是,没有龙头企业,就谈不上农业产业化经营。各地的实践证明,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和带动力,对于保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生命力和活力至关重要。建设现代农业,为我们龙头企业提供了发展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当前新形势下,如何把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如何发挥龙头企业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重要作用,是从事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同志需要认真研究思考的重大问题。  

        (一)要坚持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龙头企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一是抓市场研究。在“公司+基地+农户”这样一个产业链条当中,龙头企业第一要务就是要紧盯市场、研究市场、开拓市场,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营销手段,建立和完善市场预测系统,及时掌握市场供求信息,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对于市场的走势,要有宏观的把握和战略的思维。只有在市场中如鱼得水,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立于不败之地,也才能带动农户发展。要有前瞻性,特别要重视研究潜在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能看得远,能抓住潜在市场,谁就有生命力。企业不仅要抢占市场,而且还会创造市场。比如吉林的玉米加工,入世以后的种植业产品等等。  

        二是抓市场开拓。当前,国际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国际化,龙头企业必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增加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龙头企业不仅要大力发展创汇农业,还要积极发展跨国投资经营,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当前一些不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潜力非常巨大,他们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而这些国家由于缺乏资金、技术、管理,农业发展相对落后,这些国家制定了一些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国农业由于受自然资源不足的制约,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农业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资源不足的问题也将越来越突出。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充足的自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资源,为龙头企业在国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空间。同时,龙头企业要不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精度和深度,防止盲目地“多角经营”、上项目、铺摊子,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龙头企业也有垮台的例子,我们要引以为戒。  

        三是抓产销衔接。要长期占领市场,必须要有稳定而充足的原料来源。发展“订单农业”是龙头企业掌握原料来源的重要手段,也是搞好产销衔接的主要形式。龙头企业要在规范与农户的产销合同上下功夫,完善双方的主体地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努力提高订单的履约率。今后龙头企业的原料产品大都应做到按订单组织生产。  目前订单农业存在履约率不高的问题,企业和农户都有一定的责任。“订单农业”是个方向,在这方面企业比农户更主动,负有更大的责任。这是一个教育农民的过程。要用工业化的思维、市场经济的思路、法治经济的办法去引导农民。  

        (二)要在发展中不断提高竞争力  

        龙头企业肩负着建设现代农业的重任,必须在科技创新、提高发展质量、转变增长方式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一是抓科技创新。龙头企业是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仅仅依靠一点“订单农业”,还是不够的;对初级农产品进行低层次的加工也是不够的。要通过引进新设备,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要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储备,努力掌握和核心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新产品开发的能力,形成“一种原料、多种产品、综合效益”的发展格局。要开展创“五有”活动。要在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中,积极开展创“五有”活动。使企业有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有达到国际水平和符合国内规定的质量标准,有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先进实用的产品检测检验设备,有严格的产品质量跟踪服务。企业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推广机构的合作,走农科教相结合和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这是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关键。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组建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重视追踪世界高新技术发展动态,围绕主导产品,广泛采用先进技术。农业部乡企局筛选了140项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准备向企业推荐。还要通过多种形式,把技术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千家万户,使其所联结的农户都成为生产的能手,技术的化身。  

        二是抓质量安全。质量是农产品竞争的核心,是企业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就没有效益。加入世贸组织后,一些出口企业的农产品受到了进口国的技术壁垒限制,这里有设置“贸易壁垒”的人为因素,也启示我们要把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关键措施来抓,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安全最为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从产前生产资料供应,到产中技术环节,再到产后农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运等,都必须按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操作,提高从农户到加工企业等环节的标准化生产水平。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率先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主动把质量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农艺要求引入农户,把农业标准化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普及与对农民的教育培训紧密地结合起来,按标准创建无公害农产品、优势产品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创造一大批优质农产品和名牌产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争取通过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以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资格和国外消费者的信任。龙头企业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及加工制成品的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卫生。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农产品出口会受阻,国内市场也会受到很大限制。  

        三是抓经营机制创新。企业家是企业创新的倡导者、激励者、协调者和组织者,不但自己要有创新精神,还要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创新,推动企业的全面创新,使创造出的新机制迅速产生效用,使新产品迅速转化为商品。龙头企业家只有具备了这些创新精神和能力,才能使管理与科技协调起来,才能不断激发企业发展的潜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竞争力和带动力的不断增强。  

        四是抓品牌打造。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对提升企业收益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经常看到,同样的产品,由于品牌的差异,市场价格大相径庭,这就是品牌的效应。企业的品牌推广是一种投资,它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行为,进而决定品牌的市场价值。一个企业有没有品牌是不一样的。产品知名度、企业知名度和企业家知名度,这三个知名度中核心的是产品知名度。企业的竞争,说到底就是质量、价格和服务的竞争。同等质量看价格,同等价格看质量,那么同质同价看什么呢?看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包括发展优质专用农产品和提高加工档次,以增强企业的生命力和农业的竞争力。品牌农产品具有相对市场垄断优势,品牌是产品品质差异的标志,不同品牌的农产品差别化程度越强,消费者就越会对某些品牌形成一定的偏爱,使不同品牌农产品之间形成稳定的消费群体。作为龙头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品牌,至少有一个品牌,最好有几个品牌而且能在全国非常响亮,甚至在世界上也有名气。这就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包装质量。品牌也是一种社会理念,是一种企业文化。  

        五是抓增长方式转变。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短缺,人均耕地只有1.41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亩化肥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利用率仅为30%左右。龙头企业必须转变增长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积极探索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要发展绿色经济,把基地建设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生产基地;发展集约经济,提高农业的有机构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发展生物质经济,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其有机废弃物的系列开发,实现增值增效;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要遵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通过产业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的依赖,防止在企业的布局上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要在发展中不断增强带动力  

        一是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农民与企业既相互依赖,又各自独立,既有共同的利益追求,又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无可厚非的。要先有龙头企业,才谈得上为农民服务,但有了龙头企业,并不一定都能坚持好为农民服务的方向。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以农民利益为核心,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收益。农民能够得实惠,反过来,也为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各位企业家一定要有长远和战略眼光,在发展中一定要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处理好与农民的关系。农业产业化经营所着眼的不只是单个企业或加工环节,也不仅是单个农户或生产环节,而是公司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基础上的产加销一体化。中央扶持龙头企业,是要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该始终立足农业、服务农民,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得以健康快速发展的土壤,也是对龙头企业的根本要求,更是龙头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的本质区别。这几年,联席会议八部门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了两次监测,被取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36家企业,大致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的主业已不在农业领域,另一种是企业失去了对农户增收的带动作用。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继续实行有出有进的政策,保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与此相关还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现在有些企业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扩张得很快,遇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原来是以国内原料为基础,但在扩张过程中,国内原料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已经难以满足其加工需求,这些企业便大量进口国外的原料,产生了国产原料与进口原料的矛盾。我希望各地加强引导和工作指导,也希望有关企业能够处理好这个问题。第二个是土地问题,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土地征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做,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要坚决防止出现在土地上侵占农民利益的情况,处理好同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二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因发展阶段和产业特点应有所不同,要鼓励多种方式多样化,探索新型利益联结模式。无论哪种利益联结方式,都要坚持农民和企业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要规范“订单农业”的发展,提倡龙头企业在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或订单的基础上,向农户提供种子、资金及技术等方面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与农民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或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农户。积极探索和总结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户,这是龙头企业的应尽义务,也是龙头企业的光荣责任。  

        (四)要在发展中不断激发企业内在活力  

        一个企业的好坏,最终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在这方面,我们的龙头企业有很多经验,也有不少教训。   

        一是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增强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我认为最迫切需要建立的就是诚信理念,它事关企业的兴衰成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一个优秀的企业,首先应是一个讲信用的企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都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崇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商业伦理,始终把诚信放在首要位置,对农民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国家负责。  

        二是注重职工素质培养。职工素质是企业产品质量和效益能否提高的根本因素。龙头企业要把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和文化知识,建立一支宏大的多层次的人才队伍。要有开阔的眼界,把培养和引进结合起来,在立足挖掘企业内部人才潜力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聘、公平竞争,选拔和引进企业所需的国内外优秀人才。要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的用人机制,尊重人才成长的规律,在发现、培养和使用上下功夫、花气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是注重体制创新。龙头企业类型多样,有国营的、股份制的、外资的、合资的、个体的、私营的等等,在经营机制方面,希望大家看远一点,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搞活经营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以资本运营为纽带,着力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四是注重学习提高。企业家是企业战略决策者,优秀的企业家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实践者。龙头企业的企业家要成为优秀的企业家,就必须始终着眼科技发展的前沿,紧紧把握时代的脉搏,成为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模范,成为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模范,成为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模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仅要学习经营管理知识、科学技术知识、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一系列相关学科,还要善于从自己及别人的成功和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要比竞争对手更善于学习,以获取在市场竞争中的持久性的优势。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使我们的企业家成为具有战略眼光、战略思维,懂经营、善管理、办事公平、作风正派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不断把企业做大做强,不仅在国内成为一流的企业,而且也能与国外的企业相抗衡,在国际舞台上占一席之地。  

        四、采取切实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新阶段农村工作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加强引导,扎实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式发展。  

        (一)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  

        “十一五”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的重要作用,农业部决定从2006年起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这个行动计划,要始终围绕提高对农户的带动力这个核心,力争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抓住农产品加工增值这个关键环节,与农业产值之比力争年均提高0.1个百分点。到2010年末,要努力达到5个方面的目标:一是龙头企业集群要有一个大发展。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20个以上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50个以上,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企业,整体上提高农业竞争力;二是农产品加工水平要有明显提高。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1.5: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粗加工以上)达40%—50%,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促进农产品增值增效;三是基地建设布局要进一步优化。根据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以及农产品出口需要,建设一大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广泛带动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农产品品牌建设要有新的突破。培育一大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产品,培育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100个以上;五是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要有显著提升。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力争使更多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有力促进农民增收。关于这个推进行动,去年底,部里专门进行了部署,希望各地和龙头企业按照部里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行动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使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个大的发展。  

       (二)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现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在财政方面,一是设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龙头企业开发、引进、推广良种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引进和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包装、储藏、保鲜等新技术;提供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市场信息、检验检测、食品安全、产品宣传推介等服务。二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采取有偿无偿结合、投资参股和贷款贴息等三种方式,重点扶持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三是扶贫资金对参与扶贫开发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在税收方面,一是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从 2002年1月1日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在金融方面,一是中国农业银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1、对重点龙头企业实行标准化服务。从信贷政策、业务处理、运作程序、服务手段等方面,统一制定标准化服务规范,使龙头企业在农行系统任何层次、任何部门办理业务都享受同样的标准化服务;2、加快贷款各环节运作速度,提高服务效率。在统一推行授权授信管理下,扩大公开授信客户范围,由总行、一级分行选择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公开统一授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其申请可循环使用信用,对公开授信的客户简化有关信用业务的审批手续;对特别优良的AAA级龙头企业,根据其信贷需求通过“绿色通道”予以特事特办。对重点龙头企业季节性收购资金的需求,采取“期限管理、库贷挂钩、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进贷销还”的管理模式;3、整合系统资源,创新服务品牌。针对龙头企业的金融需求,实施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一体化营销,积极开发配套适应的金融产品,如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业务、买方信贷、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应收账款融资贷款等。同时为适应客户理财需要,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提供经济金融信息、投资咨询、理财、融资安排、账户管理等延伸服务;利用农行先进的资金汇划系统和网络优势,完善结算服务,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制定规划,做好项目储备。根据农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动态,制定开发和支持的具体规划,完善项目库,对发展有潜力但尚未达到龙头企业标准的客户提前公关,做好信贷介入的准备工作。二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的通知》和《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满足企业在流动资金以及技术改造、仓储设施建设和粮棉油生产基地建设中长期资金的需要。  

        从各地反映情况看,政策落实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还存在政策不够落实的问题。今后我们工作重点要逐步从制定政策转到抓政策完善和政策落实上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环节,归根到底让农民受益。一要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推动政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把督促检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措施,并形成制度。要不断改进检查方式,扩大检查的覆盖面,提高检查的效果,充分发挥政策的作用。二要完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精神,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指导性文件,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更优惠的政策措施。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各地要围绕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力争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我想,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1、研究如何更好地为龙头企业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推动政策落实;2、研究如何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产业特点,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3、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有序的行业自律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4、研究如何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5、研究如何整合各方面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探索财政资金扶持龙头企业的方式,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6、研究如何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基地农户参加农业保险;7、研究如何利用期货手段,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8、研究如何培育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的问题。  

       (三)积极探索新型利益联结机制  

        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产销连接为纽带,以服务连接为桥梁,以利益连接为核心,以机制连接为保障,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户根据所从事产业和生产产品的不同,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的利益联结方式,逐步形成比较稳定的产品购销关系和利益共同体,力争在利益联结机制上有新的突破。要按照中央2006年1号文件关于“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的要求,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利益联结方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保护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让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等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上联公司、下联农户,有效地降低了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交易成本,促进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结合,有力地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各地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立法进程;认真总结多年来的经验,加强典型宣传和交流;支持龙头企业以及各种中介组织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商会,鼓励和支持其率先实行行业自律,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大户在营销、服务、加工、储藏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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